从江法院:诉前调解解民“酬”便捷高效暖人心
近日,从江法院贯洞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。“诉前调解+司法确认”在司法审判中以最快的方式做到了“案结事了”不仅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,降低其寻求权益保护的成本,而且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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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悉,2021年10月初,被告将承包位于从江县某学校部分项目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,双方约定总价为26000余元,10月15日原告施工竣工并交付给被告使用,完工后,被告仅支付原告10000元,尚有16000余元未支付,且被告于2022年9月15日签订欠条,承诺2022年11月前付清,到期后被告未履行支付义务,且原告曾多次通过电话、微信等形式催讨,均未果。无奈之下,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诉至人民法院。
调解过程中,法庭干警了解到被告长期生活在广东,且有一名小孩在上学、一名孩子马上要参加工作,以及有其他省份生意的往来。被告担心因这个案件被纳入法院“黑名单”,影响自己及小孩的生活、出行,便主动联系干警进行调解。干警结合情理法理,分别从双方的角度出发、换位思考进行面对面调解,历时仅20分钟,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付。
从江法院将继续践行“司法为民,公正司法”的理念,坚持“调解优先、调判结合、案结事了”的原则,持续巩固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成果,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,有力促进社会和谐。
通讯员 贺有霞
编辑 植凤仙
二审 梁国远
三审 吴德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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